咨询热线:

131-8227-7690

您所在的位置: 卢鑫律师官网 >法律知识

律师介绍

卢鑫律师 湖南大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钟山明镜(靖江)律师事务所法人、创始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泰州市刑事委员会委员、泰州执业与考核工作委员会委员。卢鑫律师团队深耕重大刑事案件、企业法律顾问、公司...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卢鑫律师

手机号码:13182277690

邮箱地址:1002199332@qq.com

执业证号:13212201810031238

执业律所:江苏钟山明镜(靖江)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苏省靖江市人民南路219号飞羚大厦10楼

法律知识

劳动者提前几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泰州性价比高的劳动工伤律师

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者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在试用期,则需要提前3天通知。

劳动合同的解除通常有协商解除、通知解除、立即解除等形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一方也可以通过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相关事宜;在符合法定条件时,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于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如下:

一、双方协商解除

1、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

1、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立即解除。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1、因劳动者过错的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客观原因导致的解除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1、离职证明。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离职证明上一般会载明双方主体信息、工作岗位、入(离)职时间、离职原因等。

2、交接手续。交接单上应清楚写明交接时限、交接人、具体要求、交接内容与方式等。涉及到竞业限制、保密义务等相关内容,须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加以说明。对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还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手机号码:13182277690

联系地址:江苏省靖江市人民南路219号飞羚大厦10楼

卢鑫律师官网苏公网安备32128202001016号苏ICP备2026062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