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1-8227-7690

您所在的位置: 卢鑫律师官网 >法律知识

律师介绍

卢鑫律师 湖南大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钟山明镜(靖江)律师事务所法人、创始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泰州市刑事委员会委员、泰州执业与考核工作委员会委员。卢鑫律师团队深耕重大刑事案件、企业法律顾问、公司...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卢鑫律师

手机号码:13182277690

邮箱地址:1002199332@qq.com

执业证号:13212201810031238

执业律所:江苏钟山明镜(靖江)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苏省靖江市人民南路219号飞羚大厦10楼

法律知识

撞人后拍片没事还要赔吗?泰州交通事故律师来解答

撞人后拍片检查没大碍,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还是要赔的。第一次检查没事,伤者后来又去查,一般以第一次住院检查结果为准,除非能证明跟这次事故有关。对方不肯赔,可以先找交警调解,也能直接向法院起诉人身损害赔偿,或者委托交通事故律师处理。为更好地帮您解决泰州交通事故纠纷律师推荐问题,专门整理了相关专业知识、实务操作、法律和案例,希望能帮到您。如果您需要专业法律服务,欢迎直接联系卢鑫律师。


一、撞人了拍片后没事需要赔偿吗

撞了人拍片没事应该赔偿对方的医疗费,比如拍片费用和医药费用,误工费,交通费。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撞人检查没事后又去检查怎么办

一般以第一次住院检查为主,需要医院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与本次事故无关;

如果出示的相关证明与本次车祸有关,就需要继续承担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三、撞人不赔偿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1、通过交警部门予以调解,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会首先介入调查并出具相关鉴定文书;

2、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

3、委托交通事故律师起诉,由律师处理全部事务。


交通事故里的赔偿问题,往往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撞人后检查没问题,费用该谁出、后续再检查算不算数,这些都不是一句话能说清的。对方不赔又该怎么走程序,也得看具体情况。早点弄明白自己该承担什么、能主张什么,比事后扯皮省心得多。卢鑫律师团队长期办理交通事故、经济纠纷等案件,如果遇到谈不拢的情况,可以到江苏钟山明镜(靖江)律师事务所找他聊聊,把情况说清楚再决定下一步。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手机号码:13182277690

联系地址:江苏省靖江市人民南路219号飞羚大厦10楼

卢鑫律师官网苏公网安备32128202001016号(苏ICP备2026062360号)